中关村“新四条”税收政策促创新

日期:2014-01-22 浏览:221 来源:品牌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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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发布支持中关村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四条新政策,标志中关村“新四条”政策正式出台。

  “新四条”政策包括:对中关村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关村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给予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将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纳入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对中关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可最长不超过5年分期缴纳。

  这是继“1+6”系列先行先试政策之后,中关村新一轮政策创新工作的集中成果。相关政策的落实对于进一步优化中关村创新创业环境,更好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