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全面提升中关村示范区标准创新影响力,引导中关村企业将技术创新与标准相结合,发现一批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应用价值高的技术标准,树立中关村示范区标准的品牌形象,有效支撑中关村成为世界前沿技术研发和先进标准创制的引领辐射区。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品牌联盟
承办单位: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
三、评选规则
(一)参选条件
1、参选企业为在中关村示范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2、参选标准为企业制定的产品、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标准实施时间至少一年,即实施日期为2010年10月1日之前的标准;
4、参选标准原则上由起草单位排名前位的企业申报。
(二)评选标准
1、创新性:标准的技术内容有创新点,具有一定的国内外先进水平,采用的技术是该领域的核心技术;
2、可操作性:标准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对现实生产有指导性;
3、经济效益:标准实施后能产生或将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包括标准实施后,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效率提高、分工成本降低、交易成本降低等方面带来的经济增收;
4、社会效益:标准实施后能产生或将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包括标准实施后,对提高公共管理效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公共卫生安全、加强环境保护、有效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5、标准对产业的影响:标准规定的内容与中关村重点产业关联度强,标准实施后对所属行业有引领性,促使同行业企业形成规模性生产,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
四、征集方式
(一)企业自荐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直接报名参评。
(二)机构推荐
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各园管委会可推荐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参评。
参选企业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表;
2、标准正式文本(非报批稿);
3、标准正式发布公告(国际标准不需提供);
4、申报国际标准的需提供申报单位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提要;
5、标准项目曾获奖励的可提供证书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十大创新标准”评选活动联络处,同时发电子版材料至联络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