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历届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宗旨,弘扬展示2011年为中国品牌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品牌年度人物,推动建立中国优秀个人品牌标准,由品牌联盟和全国主流媒体联合主办“2011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
2011品牌中国十大年度人物
二、评选标准
1、品牌:为中国国家品牌形象赢得荣誉和尊敬,在区域品牌、行业品牌及个人品牌的塑造、推广和传播中产生巨大积极推动作用。
2、中国:参与候选人必须具有中国(含港澳台)国籍。
3、年度:候选人在本年度内,在品牌领域有重大影响、做出重大贡献。
4、人物:在某个领域做出卓越贡献,并产生重要影响力的品牌人物。
5、诚信:候选人及在所从事的事业坚持诚信原则,没有诚信污点。
6、创新:候选人在本年度内具有创新行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7、责任:以个人品牌的力量回馈社会为己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参评推荐(8月15日-10月30日)
第二阶段:公示投票(10月15日-11月15日)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11月18日以后)
第四阶段:颁奖盛典(12月19日)
第五阶段:后续推广(12月19日-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