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节主题歌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日期:2007-03-26 浏览:2536 作者:品牌中国 来源:本站原创

    日前,首届中国品牌节媒体吹风会上在京胜利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全国政协委员、原经济日报总编辑冯并,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正局巡视员史泽鄱,慧聪网CEO郭凡生,品牌联盟秘书长王永,品牌联盟相关专家及100余家主流媒体代表。

    会上,品牌联盟秘书长王永宣布,中国品牌节主题歌曲征集活动也正式启动。王永表示,中国品牌节是秉承和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形成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宏伟战略下的时代产物和重要实践,是对中国品牌发展和建设的一次积极探索,是推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的重要平台。因此,中国品牌节突破性的提出将消费者作为节日的核心主体之一,主张品牌节不仅是企业的品牌节,更是消费者的品牌节。

    为将首届中国品牌节办成一届最成功、最精彩、最难忘的节日,品牌联盟现倡议、策划向全球公开征集2007年8月8日首届中国品牌节日主题歌。

    一、征集内容

    首届中国品牌节主题歌词、曲。

    二、用途

    中国品牌节主题歌,将用于与首届中国品牌节的各项宣传、推广和赛事活动;

    三、创作要求

    1、首届中国品牌节主题歌征集活动分作词和作曲两大类进行;
    2、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责任、力量、梦想”的主题精神;
    3、所有应征作品均应具有“通俗流畅、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点;
    4、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是原创歌词、歌曲,体裁、风格不限;
    5、所有应征作品须同时拥有中英文对照歌词(同时提交中英文对照歌词有困难者,可在提交用其中一种语言创作的歌词时,向品牌联盟申请相关翻译专家协助);

    四、作品提交要求

    1、所有歌曲类应征者应从品牌联盟官方网站——品牌中国网下载《中国品牌节日主题歌词、曲征集表》,按书写要求进行填写(打印)。同时,此类应征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应征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可任选卡式磁带、CD、CD-R、MD或DAT形式之一种);
    ②上述应征作品的歌谱一份(此处所述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以中英文对照形式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③按照上述同样要求填写、签署的《中国品牌节主题歌词、曲征集表》原件(即附件一、二);
    ④按照上述同样要求签署的《中国品牌节主题歌词、曲征集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⑤应征者本人(本团体)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歌词应征者除可不交上述①、②两点所列材料外,仍须递交上述其他各点所列材料,并须将中英文对照歌词工整抄写(打印)于A4打印纸上递交。

    五、征集对象

    凡有志于为中国品牌建设事业奉献爱心和智慧的海内外所有从事平面、造型类美术设计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有关院校师生和业余爱好者等各界人士;所有从事作词、作曲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有关院校师生和业余爱好者等各界人士。

    六、著作权规定

    所有应征者均应拥有本人所交应征作品的著作权,确保该作品绝无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情形。如因此导致任何侵权行为和任何个人或集体经济、精神损失的,均应由提交该作品者自负责任,与本征集活动及征集单位无关。

    七、征集地点及征集时限

    1、所有应征者均应将应征作品及其他报名资料通过寄、送方式发送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铸诚大厦B座16层收,邮编:100086。所有应征作品外包装上均请注明“应征”字样。
    北京地区以外应征作者寄、送应征作品有困难的,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和上述同样规格、填写要求,将本人(本团体)应征作品发送到本次征集活动专用电子信箱:chenmu@brandcn.com,由本次征集活动办公室指定人员代收,并根据发送者所供资料,代办应征手续。
    2、征集期限:本次征集活动从2007年3月20日起至2007年7月10日止,截止期以投稿发出地当日邮戳或本次征集活动办公室收到应征者所发电子邮件(应征作品)日的网上记录为准。

    八、评选方法

    1.在品牌联盟官方网站及其指定的其他主要媒体上举办待选作品公开评选(具体细则另行公布),所征集的评选意见将提交本次征集作品评审委员会参考;
    2.由中国品牌节组委会组成征集作品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和终审,并择日在执委会指定的国内外有关媒体上公布。评审委员会将由中国品牌节组委会领导成员、国际知名品牌专家、学者组成。

    九、奖项奖额设置

    凡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中国品牌节提供的丰厚奖品,并获得免费参加中国品牌节开幕式的邀请。

    十、有关说明

    1、主题歌词、曲应征作品应分别投稿,并将获得分类评审。
    2、主题歌词、曲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中国品牌节组委会,其设计者应不再擅自使用。
    3、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品牌节组委会。

 

品牌联盟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附件):

    中国品牌节吉祥物、节徽征集表

    中国品牌节吉祥物、节徽征集启事

    中国品牌节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中国品牌节主题歌曲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