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五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暨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颁奖盛典的通知

日期:2007-09-28 浏览:1020 作者:品牌中国 来源: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为梳理盘点2007年中国品牌事业,推动建立中国个人品牌行业标准,弘扬表彰2007年对中国品牌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具有重大品牌影响力和行业推动力的年度品牌人物,2007年9月-12月,品牌联盟、中国企业家杂志社、第一财经日报、天津卫视、分众传媒、航美传媒、华夏时报等单位,决定联合主办“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并委托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独家承办。2007年9月18日,组委会在北京华侨大厦召开了“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全面展开年度人物评选工作。

    本次评选活动的主题为“责任•力量•梦想”,评选关键词为“国际化、全球影响力”。评选活动将历时三个月,分初步筛选、组织申报、评选投票、监审评分、颁奖宣传等五个环节。

    为确保评选活动“公益、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着力突出“民评、民选、专业、权威”等特征,组委会特公开招募500名品牌相关人士(品牌专家、总裁、副总裁[分管品牌]、品牌经理)担任“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审委员会委员”。

    品牌高峰论坛上,组委会将搭建“年度人物与企业家面对面”和“年度人物与品牌经理面对面”两个高端、权威的沟通平台,旨在将年度人物、品牌界权威人士、品牌经理人会聚一堂,共话“国家品牌营销与个人品牌”;同时,组委会将诚邀相关政府部门品牌主管领导出席本次高峰论坛,及时发布最新的品牌政策、法规。

    为表彰先进,激励典型,创新、提升年度中国自主品牌典范人物的全新形象,2007年12月18日,组委会将在“第五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上”,向业界隆重发布“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主榜单与关联榜单,并举行隆重的颁奖盛典。届时,政府领导、行业协会领导、2006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获得者将出席颁奖盛典,为获奖人物颁奖。

    为办好本届品牌盛会,组委会特做如下通知:

    一、评选活动坚持“参选自愿•评选公正”的原则,不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二、获奖的年度人物本人将应邀免费出席“高峰论坛暨颁奖典礼”,享受VIP待遇,组委会统一免费安排食宿。随行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三、参选材料(申请)报送:2007年11月30日前,组委会若未收到候选人参选材料(请参见附件一: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申报表),则视候选人主动放弃参选资格;

    四、收到品牌中国评审委员邀请函的品牌精英(品牌专家、学者、总裁、副总裁[分管品牌]、品牌经理),请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品牌中国品牌评选活动评审委员登记表”(请参见附件二)及相关材料报至组委会;

    五、高峰论坛参会人员:相关政府领导、品牌专家、学者、行业协会领导、企业品牌精英(总裁、副总裁[分管品牌]、品牌总监、品牌经理)等;

    六、会务费(包括会务费、资料费用、餐费) 贵宾参会费:5800元/人,普通参会费:3800元/人,参会待遇请参见附件三。参会企业请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请参见件三)。汇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款到则开寄发票。

    七、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馨、袁传华、王文晋、李云鹏、李小兰

    官方网站:www.brandcn.com          邮    箱:zsb@brandcn.com

    电    话:010-51581866(总机)     传    真:010—51581388

    八、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品牌联盟、《中国企业家》、第一财经日报、天津卫视、分众传媒、航美传媒、《华夏时报》

    战略合作:中国企业家俱乐部

    独家网络平台:新浪网

    学术支持: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短信平台:掌上通(www.9588.com

    独家承办: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 申报表

附件二:品牌中国品牌评选活动 评审委员登记表

附件三: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颁奖典礼 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