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嘉璐: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日期:2009-04-21 浏览:646 来源:品牌中国网

    2008年12月27日,第七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暨“2008品牌中国年度人物”、“品牌中国30年30人”颁奖盛典在海南三亚隆重举行。在主题为“开启品牌中国新的30年”的高峰论坛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许嘉璐发表演讲。

    2008年12月27日晚,由品牌联盟和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08品牌中国年度人物颁奖盛典在海南省三亚市隆重举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为晚会致词。

    2008年12月27日晚,2008品牌中国年度人物颁奖盛典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为“品牌中国30年30人”、著名男高音歌唱家戴玉强颁奖。

    个人简介:

    1954年至1959年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1959年至1987年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研室副主任、主任,中文系主任。1987年至1994年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民进中央常委、北京市副主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1994年至1997年民进中央副主席,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1997年至1998年民进中央主席,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1998年至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2000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2003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