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审标准 |
|
1、自主品牌:企业对建设自主品牌体系有明确的规划,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行业影响力:品牌在行业内具有强大影响力,业绩持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行业品牌建设中提出突破性的品牌主张。
3、区域影响力:品牌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具有强大影响力,业绩持续处于领先地位或在区域品牌建设中提出突破性的品牌主张。
4、品牌购买力:企业本年度有突出业绩表现,对行业的成长有明显的拉升或带动作用。
5、品牌活跃度:企业本年度发动一系列品牌运动,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品牌创意不断创新。
6、影响力:品牌运动持续对消费者产生强影响力,使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有重大提升。
7、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秉持市场经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8、国际化程度:品牌在国际市场有良好的表现,且国际市场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9、成长力:品牌拥用良好的成长潜力及市场发展前景。
10、创新力:品牌拥有良好的、持续不断的创新能力。 |
|
|
|
评审组织结构 |
|
1、邀请知名企业高层领导、著名品牌专家、行业专家有关方面权威人士出任常务评审委员、评审委员。
2、联合主办单位负责人及获邀的专家等共同组成年度“品牌中国总评榜(2008-2009)”组委员会,负责年度总评榜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3、邀请品牌专家、著名经济学家、知名企业家、传媒领袖等有关方面权威人士组成专家评审团,负责评审工作。邀请独立的学术机构担任学术支持单位。 |
|
|
评选流程 |
|
第一阶段:推荐名单(6月20日—7月15日)
由行业协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或专家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所有的推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推报要求的候选资料提交组委会专家评审团,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二阶段:候选公示 (6月20日—7月25日)
组委会整理荐选主体参选材料,并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荐选主体参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主体名单,并按规定在评选活动官方网站品牌中国(www.brandcn.com)上公示候选名单。
第三阶段:评选投票 (7月1日—7月20日)
公众根据评选规范相关规定与要求,以“网络投票”、“短信投票”等形式参与评选投票;
评审专家到“品牌中国总评榜专家评审会”现场进行评选投票,或以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参与评选投票;
第四阶段:监审评分(7月20日后)
根据区域、行业均衡交叉评选原则,组委会从品牌中国评选委员会专家库抽调评审委员,组成背对背或现场集中监审工作小组监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规范相关规定与要求,以及参选材料、评选投票结果等参考材料,对评选活动进行全程监审与评分,以最终确定“品牌中国总评榜”获奖名单。
第五阶段:颁奖典礼(8月9日)
在第三届中国品牌节期间,组委会向社会正式公布“品牌中国总评榜”获奖名单,并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 |
评选时间与权重详情如下: |
评选阶段 |
评选时间 |
网络投票 |
专家投票 |
短信投票 |
第三方数据 |
荐选公示 |
6.20 -7.15 |
无 |
100% |
无 |
无 |
自主品牌百强 |
7.1-7.15 |
15% |
45% |
30% |
10% |
华谱奖 |
7.1-7.20 |
15% |
50% |
30% |
10% |
监审评分 |
7月20日后 |
无 |
100% |
无 |
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