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品牌博览会用电安全

日期:2009-07-02 浏览:231 来源:品牌中国网

    1、每个标准展位总用电量原则上不得越过500W。

    2、展馆内不得使用碘钨灯、霓虹灯、白炽灯等高能灯,日光灯必须使用电子镇流器,否则将不允许安装。不得擅自开启、拆撬及使用展馆的配电箱及电源线等用电设备。凡需安装机电设备、动力设备及增设电器设施一律向展馆现场服务中心申报并交费,经审定后由展馆统一安排。

    3、安装机电设备及电器灯箱设备,必须有良好的安全防火设施,隐线必须使用护套线,按每摊位用电量500W限额使用,并将施工线路图报展览部。

    4、凡使用电锯、电刨等木工工具,需提前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展厅外使用。

    5、凡自行装修的展位,用电及施工安全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如因自行装修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问题,后果自负,服从大会的统一管理。

    6、机械调试、运转及演示要加强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