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品牌博览会消防安全

日期:2009-07-02 浏览:732 来源:品牌中国网

    14、临时电线应使用护套电缆。沿地面铺设时,应入穿入钢管,管外加做木桥保护,防止行人绊倒。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线不得穿入同一管内,管内不得有接头,必须有接头时,应加装接线盒。

    15、采用蓄电池作为电气设备的电源时,严禁在展馆内进行充电作业。

    16、使用电锯、电刨等木工设备时,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等废料,且不得同时同地进行明火作业。如必须明火作业时,应留出至少10米的安全距离并由专人负责监管。

    17、在进行油漆、喷漆作业时,不得同时同地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油漆、稀释剂等易燃危险品不得在展馆内大量存放。

    18、参展商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

    19、搭建展位时,展台背板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80厘米,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维修检查。

    20、露天展场应留有环形消防车道或留出15×15平方米的回车场,便于消防车掉头。消防车道的宽度应在3.5米以上。

    21、内燃机车、汽车及各类汽、柴油发动机等机械展品应在室外展出,且油箱内燃油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如在馆内展出,不得进行操作、维修,油箱内不得装油,并拆除电瓶。

    22、禁止在展馆内使用液化天然气、煤油炉等烧水和做饭。

    23、根据展馆的建筑结构要求,为保证人员安全,在同一时间内入馆参观的总人数不超出12000人。必要时采取停止售票等措施控制人员数量。

    24、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通知展馆送电。如属操作不当而产生的问题,后果由其自负。

    25、每日闭馆前,各展位须安排专人看管自己的展品展具,并对各种设备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待统一闭馆时方可离开。

    26、违反以上规定者,组委会有权责令其整改;严重违反规定且不停劝阻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清除出场。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和严重后果者,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