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标准

日期:2011-09-15 浏览:309 来源:品牌中国网

  ·品牌:为中国国家品牌形象赢得荣誉和尊敬,在区域品牌、行业品牌及个人品牌的塑造、推广和传播中产生巨大积极推动作用。

  ·中国:参与候选人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年度:候选人员所取得成就必须是本年度内的。

  ·人物:在某个领域取得杰出表现和卓越贡献,并产生重要影响的力的个人。

  ·诚信:候选人员及在所从事的事业坚持诚信原则,没有诚信污点。

  ·创新:候选人员在本年度内具有创新行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责任:以个人品牌的力量回馈社会为己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