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0-09-19 浏览:414 来源:品牌中国网

  各有关单位:

  对于中国来说,新世纪以来经济最困难的2009年已经成为历史,2010年既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年,更是中国与世界发展进一步融合的一年。在中国转变中的历史舞台上,这一年,有多少人为中国民族品牌的辉煌书写下无数精彩与梦想;这一年,又有多少人为中国品牌建设与发展的历程铭刻下更多智慧与希望。2010年,谁为中国品牌赢得尊敬?谁为中国赢得尊敬?

  为弘扬展示2010年为中国品牌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品牌年度人物,推动建立中国优秀个人品牌标准,由品牌联盟主办,天津电视台、《中国企业家》、《财经》杂志社等担任媒体主办,新浪网作为活动唯一指定网络平台的“2010品牌中国年度人物系列活动”日前启动,主体活动将于2010年12月17-19日隆重举行,同期将举办第十一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品牌联盟第二届全体代表大会等系列活动。

  一、奖项设置

  1、主榜单:2010品牌中国年度人物

  2、子榜单一:2010中国十大品牌市长

  子榜单二:2010品牌中国(行业)年度人物

  (太阳能、烟草、服装、酒业、电子信息、电子商务、连锁、房地产、传媒、旅游、互联网等品牌集中度较高的行业)

  子榜单三:2010品牌中国(专业)年度人物

           2010中国10大品牌经理人

           2010中国10大品牌专家

           2010中国10大品牌设计师

  二、评选标准

  1、品牌影响:在某个领域有杰出表现和卓越贡献,在全球、区域或行业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力,为国家、区域和行业赢得尊敬。

  2、品牌推动:对中国国家品牌、各区域品牌、行业品牌的发展和传播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3、年度贡献:在本年度,所参与的事件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或对社会产生了标志性的贡献。

  4、责任:以品牌回馈社会责任感为己任,其年度成就昭示了中国品牌发展的趋势,其事迹成为中国自主品牌创新与产业整合的典范,其行动引起社会关注和共同思考。

  5、力量:其言行引导中国品牌前行,推动中国品牌格局的创新与发展,在影响品牌政策导向、公众品牌意识、品牌购买力、品牌活跃度、消费者影响力以及塑造中国品牌新形象方面建立了卓越功勋。

  6、梦想:其行动充分体现品牌自主创新价值,在品牌理论创新、品牌实践传播方面具有重大突破,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品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带来新的梦想舞台和拓展空间。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参评推荐(9月1日-9月30日)

  第三阶段:公示投票(10月15日-11月15日)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11月18日以后)

  第四阶段:评选揭晓(12月18日)

  第五阶段:后续推广(12月18日-2011年3月)

  四、参与方式

  1、个人参照评选标准和自身条件自愿申报,组委会接受公众推选、网络民调、专家、媒体和机构推荐。

  2、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支持和赞助活动不影响评选结果。

  3、上榜个人享受获奖代表的一切荣誉权利,可以将获奖成果对外宣传推广,优先获得在大会期间发表演讲和对话机会。

  4、参评申报材料需经参评单位核准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参评个人自行承担所提交材料的法律责任,组委会有权公开发布、出版。

  5、请申报者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参评材料传真或邮递至“2010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逾期不候。

  五、组委会办公室

  电 话:010-51581866(总机) 传 真:010-51581388

  官方网站:www.brandcn.com 联系人: 陈 默

  2010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